本公司注重股东权益,并相信健全及有效率之董事会是优良公司治理的基础,故董
事会授权设立之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,分别协助董事会履行其监督职责。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完全由独立董事所组成。
公司治理专职单位执行情形
本公司已配置适任及适当人数之公司治理人员,由财务暨行政管理处人员担任,依法办理功能性委员会、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及议事录制作并由本公司具财会、股务及行政等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经验之员工担任公司治理主管,监督公司其执行成果。 年度业务执行情形:
1. 协助董事会、功能性委员会及股东会依法执行事务
(1) 办理董事会、功能性委员会及股东会,拟订议程、七日前召集通知提供会议资料及制作议事录。
(2) 会后负责董事会重要决议之重大讯息发布事宜,确保重大讯息内容适法及正确性,以保障股东权益。
(3) 依法办理股东会事前登记、法定期限内制作开会通知、议事手册、议事录及年报等相关文件。
2. 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数据
(1) 提供董事与公司经营领域及最新法令规章,充分掌握公司治理最新信息。
(2) 提供董事进修、研讨会及公司治理论坛等信息,安排董事进修课程。
(3) 提供董事所需信息,维持与各高阶主管沟通、交流顺畅。
(4) 独立董事依照公司治理实务守则,有与内部稽核主管或签证会计师个别会面了解公司财务业务之需要,协助安排相关会议。
3. 维护投资人关系
(1) 不定期参加投资论坛,并设置投资服务平台,与投资人建立多元性沟通管道。
(2) 不定期更新公司网页,使投资人了解公司财务、业务及公司治理相关信息,确保维护股东权益。
4. 公司治理相关事务推动
(1) 配合法令修订及公司营运所需,增修订公司治理等相关办法。
诚信经营情形
本公司为建立诚信之企业文化,强化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,以健全经营环境,已订定「诚信经营守则」,明定本公司之董事、经理人与员工执行业务应遵守法令规定及防范不诚信行为。于「诚信经营守则」中具体规范各项违反诚信行为之处理程序、行为指南、违规之惩戒及申诉制度,并依据该项守则另订定「检举非法与不道德或不诚信行为案件之处理办法」,设置检举申诉管道及受理申诉单位,且受理单位须与案件无利害关系,以落实防范非诚信行为。本公司由投资人关系部作为诚信经营推动窗口,落实诚信经营政策,且依本公司订定之「诚信经营守则」执行推动,为了善尽诚信经营之监督责任。